全院师生:
根据学校下达《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通知》(重资环职院〔2023〕113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学生资助资金提取与使用管理的通知》(渝教财发〔2021〕39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学生资助工作要点的通知》(渝教财发〔2023〕11号)《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学校奖学金、2023-2024学年学校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重资环职院学〔2023〕235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二级学院审核,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上,拟认定刘平顺等5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拟认定罗凤辉等6名家庭经济比较困难学生,拟认定陈佳等10名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拟推荐尹祖地等11同学获得2022-2023学年学校一等奖学金,拟推荐刘薇薇等20名同学获得2022-2023学年学校二等奖学金,拟推荐张龙等25名同学获得2022-2023学年学校三等奖学金。拟推荐王竹雨等20名同学获得2023-2024学年学校一等助学金,拟推荐刘埰宏等33同学获得2023-2024学年学校二等助学金,拟推荐卢贤军等40同学获得2023-2024学年学校三等助学金。现向全院师生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12月7日至2023年12月1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在12月11日下班前以书面、电话等方式向学院书记或辅导员反映。反映人员请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真实具体。
学院书记:周通
电话:13389636622
邮箱:371933178@qq.com